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方案

dfnjsfkhak 2024-12-1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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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毕节城乡医保如何在支付宝上缴纳?
  2. 2023年毕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3. 2021年毕节市新农合医保缴费标准?

毕节城乡医保如何在支付宝上缴纳

要在支付宝上缴纳毕节城乡医保,首先打开支付宝app点击首页底部的"城市服务",然后选择"社保缴费"。

接着选择"医疗保险",找到"毕节市"并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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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页面上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然后输入个人信息和缴费金额。最后选择支付方式完成缴费即可。支付宝提供了便捷的在线缴费服务,让你可以随时随地缴纳毕节城乡医保。

2023年毕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3年贵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零星征缴期为:

1.普通群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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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新生儿: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2021年毕节市新农合医保缴费标准

一般城乡居民按2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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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参保对象实行***全额代缴或部分代缴。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120元/人的标准实行定额资助,个人按130元/人标准缴费。

(2)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其个人应缴费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25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3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

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具体代缴家庭人员名单由各县(区)民政局部门审核确认,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具体代缴家庭人员名单由各县(区)政法、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其代缴资金由同级民政部门、政法、卫健部门会同税务按提交参保缴费名单录入系统进行申请,在2020年3月10日前,划拨至各县(区)经办机构收入专户。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不含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金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10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个人自行缴纳150元/人。

(4)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未满18周岁子女)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县卫健局按250元/人的标准给予全额代缴,具体代缴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审核确认后,在11月20日前通过确认函提交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税务征管系统。

(5)县(区)党委、***应组织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卫健局就代缴和资助参保对象的名单进行比对,应及时加强相互沟通对接,各乡镇(街道)必须以户为单位在2019年11月20日前确认结束并送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同时在各村进行公示。

2021年毕节市新农合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280元***补助标准不低于 550元贵州省医保局会同省税务局、省财政厅于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包括个人缴费和***补助,其中, 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毕节市城乡医疗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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