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逃犯能买意外保险吗现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逃犯能买意外保险吗现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辩一辩:伸腿绊倒正被警察追赶的逃犯,如果逃犯受伤,要赔偿吗?
- 长安交警查酒驾,意外抓获一名网上逃犯, 你怎么看?
- 五天杀三人的江西曾春亮被抓后,警察为啥扒掉曾春亮的裤子?
- 你怎么看逃犯听张学友演唱会落网,称特地买票和太太一起去看,没想到落网?
辩一辩:伸腿绊倒正被警察追赶的逃犯,如果逃犯受伤,要赔偿吗?
我认为,市民协助警察抓捕***,无论***受伤与否,市民都不应该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警察在追捕制服拒捕的***时,是可以使用武力,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或者情况紧急的时候可以使用武器,在特定情形下,以武力和武器来制服逃犯是合理且合法的。而市民以武力来协助警察追捕逃犯,是打击犯罪、弘扬社会正气的一种体现,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应当被认可和鼓励。况且伸出一只脚,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武力行为,是一种比较温和且有效的协助方式。
如果警察追捕时出错,被追捕的最后确认不是犯罪分子,市民协助导致被追捕的人受伤,也不应该由市民赔偿,应该算警察误抓人导致其受伤,这种情况应该适用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因被追捕而受伤的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第二款的规定要求国家赔偿。
这问题,涉及到很多情况。基本过程是,有人乘地铁怕警察,只能从表面上判断,其心虚,至于其本身真正有什么事,这就很难说了,所以警察随后追他,这只是凭经验,凭表面判断。而在追抓人的过程,有人绊倒了被追抓的人,也有不同的判别,首先,被绊倒,并不一定要说出脚帮助的人,一定是有意绊跳跑者,也可以是说在无意中,跳跑者伴到路人倒下的,尤其是在场的警察,不应有意公开说这个人有意绊倒跳跑者,也就是说,最好忽略这个环节,以最终能抓到人为目的,就算是追跳犯,也应这样说,更何况追的这个人只是怀凝他有事罢了。本身出脚相助是正义之举,但里边涉及的问题也不少,比喻跳跑者会不会记恨你伴倒他,以后找你的麻烦,或者,更致命的是,当跳跑者被绊倒时,撞到硬物而死了,这就更麻烦了,会找事上身的。但是如果没发生什么意外,这就好办。对于,面对这种事,有人热心帮忙,本身是反影一种社会正能量,但是,今时今日,或许可以说,并不是完全是好事。正如之前所说,绊倒之后,跳跑者被硬物撞击而死亡,连警察都可能因为为了脱责而把责任推在你的身上,麻烦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正因为如此,是否支持或热心参与这种事,就由你决定了。
长安交警查酒驾,意外抓获一名网上逃犯, 你怎么看?
谢邀。
首先,查酒驾抓获一名网上逃犯,我认为不是意外,而是必然!就目前从社会发展来看,个人信息对于公安机关简直就是暴露无遗!
一旦将你列为网上逃犯,你的手机号、银行卡、身份证一旦使用都会暴露你的位置,而且是全国联网!逃只会让你的罪名加重,投案自首才是王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技术发展到今天,想要像以前那样跑路,是很困难的事情了。手机、银行卡、乘坐交通工具、上网吧等,这些能用到***的地方,都会在公安系统上有提示的,如果是在一些发达地区,甚至是你走在大马路上,监控探头都会对你进行身份识别。普通的案件,警方不会使用手机定位系统,碰上重大刑事案件,警方还会启用手机定位系统,所以说,犯事了就趁早自首,别想着自己能跑,那些越狱的人都能被抓回去了,更别说普通人了。
五天杀三人的江西曾春亮被抓后,警察为啥扒掉曾春亮的裤子?
五天杀三人的江西曾春亮被抓后,警察为啥扒掉曾春亮的裤子?
其实,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在侮辱人格,这个问题特意请教了一个身在公安系统工作的朋友,他的回答如下。
主要原因是曾春亮属于重罪,***基本上也就是判处***了,至于在抓捕的时候,拔下裤子就是房子罪犯逃跑。趴下裤子腿部行动不便,等同于扣在腿上的衣服手铐,降低逃跑的几率,避免罪犯在肢体上于警务人员发生冲突。
脱下鞋子也是相同的道理,拖鞋后逃跑基本上跑不远,而且光脚的承受能力很差,遇到石头子或者其他硬物,划破脚掌,可以为警务人员争取更多的抓捕时间和抓捕线索。
所以,警方的做法并不是在侮辱人格,在警校的时候,都受过这样的训练,唯一的目的就是让罪犯绳之以法的同时,减少各种逃跑的机会。
对此你有哪些看法,欢迎交流评论。
江西省五天,杀死三人的犯罪嫌疑人曾春亮被抓住后,真是大快人心。
许多人一颗悬着的心放下来了,多少人度过了不眠之夜?有多少警察和特警,他们在各个路口把守。
坚决执行命令,就是为抓住这样一个连续***的恶魔。
曾春亮,杀死无辜的百姓和干部。
使这些家庭沉浸在无比的悲伤中,他们的亲属将在痛苦的记忆中。慢慢的,随着时间,才能拂去他们的忧伤。
而曾春亮以身试法,乱杀无辜,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他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这个社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人们在一块生活很容易产生矛盾。
遇到矛盾要妥善的解决,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过不了的山。
所以,***都要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之内,诉求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
看到电视画面中,曾春亮被抓住的场面,看到他被脱下裤子和脱下鞋子,具体原因我们不太清楚。
是怕他半路逃跑吧!他的裤子被拔下去,就相当于脚镣,如果张退想逃,只能跨出一小步,这样就便于追赶。
就算他有逃跑的动机,警察叔叔早就给他下了无形的脚镣,他想把脚镣解开,也需要过程,只要他有逃走倾向不等他解开脚镣,他就被制服了。
我见过抓捕人犯的行动,我认为警方的作法专业又安全,这是对嫌疑人进行完美控制的手段,非常到位。
这种待遇只有重犯才会享有,曾春亮***三人,重伤一人,又是两次入狱的累犯,***判决是一定的了。
曾春亮在第一次作案时,害了两个人,伤一人,身上有刀等凶器。在另一个村又害了另一名驻村干部,凶器肯定不离身。
曾春亮在被警察从山中惊出后,决定骑摩托车出逃。他镇定地骑着摩托车上了公路,被第一道关卡的警察看到,通知第二道关卡人员,随后开车追赶。
当曾春亮被抓后,身上没有凶器,东西都在摩托车上。为了防止他身上有刀,脱掉其裤子是安全的防护措施。也是阻止曾春亮继续逃跑的利器,想跑,先拎着裤子吧。
五天杀三人的江西曾春亮被抓后,警察为啥扒掉曾春亮的裤子?首先感谢好友的问答,下面说一点我的猜测吧,
一,当时冲卡的曾春亮已经先冲过警察叔叔的一道关卡了,这第二道关卡的警察叔叔那就得做足防范措施的!因为第一道卡有点措手不及,那么这第二道关卡已经事先得到前方的消息了,那就必须做好准备,尽一切力量做到万无一失!当抓到的时候扒掉嫌犯曾春亮的裤子,我认为,主要是看他身体上有没有爆炸物品,防范他与警察叔叔同归于尽!如果有,就立即拆除掉,如果没有,把下裤子也可当临时脚镣用,让曾春亮行动受限,好容易控制住他!曾春亮因为是重刑嫌疑犯,这是必须抓捕到之时,要立刻搜身的!这也是警察叔叔在拘捕嫌犯时必须要做的事情!
二,当警察叔叔抓捕到曾春亮时,扒他的裤子在小腿以下,用裤裆控制住曾春亮的两腿,用于防止曾春亮的大动作的反抗,我猜测也有这一个方面的原因,最关键的还是搜查看有其它凶具,和危险品,既要防警察叔叔的人身安全,还需要防范他本人的***问题,所以,当时抓到后,就要立即扒掉曾春亮的裤子的!我就回答到此,谢谢!
你怎么看逃犯听张学友演唱会落网,称特地买票和太太一起去看,没想到落网?
他来听我的演唱会,网上通缉的时候,买了门票一对,外加手铐一对。你虽然干坏事了,但品味不差😂😂
【意不意外? 逃犯来听张学友的演唱会 结果被人像识别认出落网】4月7日晚,张学友南昌演唱会开演后没多久,民警就在演出中心的看台上将一名男子带离现场。据警方介绍,男子姓敖,31岁,江西樟树人,因涉嫌一起经济案件,被樟树公安列为网上追逃。当日前往现场看演唱会时被智慧安保人像识别功能锁定,让民警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他。目前,南昌警方已和樟树警方取得联系,将案件办理移交。
男子说,他绝对没想到听演唱会时被抓,这么多人还能找到他!他逃离过程中和朋友一起买了张学友演唱会门票,和妻子一起去看的。他说早知道会被抓,就不来听了!
我唱的他心碎,唱的他心碎,hey~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经济逃犯,不管你听谁的演唱会,多么有品味,始终都是个逃犯。中国的人脸识别技术还是非常强大的,所以啊,少干坏事,你说你被抓了,让你偶像张学友怎么想?人家还帮警察神助攻了~
人生道路,且行且珍惜,好好做人吧,说不定以后张学友免费请你听👀
更多请关注:相遇蓝桥~
男子涉嫌经济案,公安列网追逃犯,
某天他逃至南昌,张学友演唱会观,
人像识别功能定,男是逃犯己判断,
茫茫人海轻易抓,警察带走去看管,
涉嫌犯罪想逃跑,刑侦科技破案办,
天网恢恢疏不漏,投案自首法从宽,
接受改造与教育,法律庄严无错判,
犯罪只要彻底改,日后你仍是好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逃犯能买意外保险吗现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逃犯能买意外保险吗现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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