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人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领取人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人,那么59岁去世了,这种情况以上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59岁,作为男性的话是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也就是意味着还没有领取到退休金待遇,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是一个全额的状态。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吧,这几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当然每一个人的养老账户是分为两个,一个是个人养老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养老账户!
我们可以继承的只是个人养老账户部分的钱,也就相当于你交费总额的35%左右,剩余的2/3左右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而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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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经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年龄也巳熬到59岁了,再熬一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了,作为一个居民参保人员来说,应该是一件内心里多么高兴而又期待的事情呀。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人说没咋就没了呢?也真是事与愿违,老天弄人呀。
居民还没有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就死亡了,养老金是领取不了啦,但是请放心,以前缴的钱是不会打水漂的。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因病死亡的,都可以领取到两笔钱: 一笔是丧葬费,另一笔是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丧葬费的补助标准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在3000元~5000元左右,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在1000元~3000元左右。
农村养老保险领了5年人没了咋办?
个人帐户余额可继承或退出。
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当事人因故去逝后,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如果没有领完,可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有继承权的人,继承个人帐户中的余额,也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出来,统筹帐户中的余额则不能继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村领每月100多元(农保)的人,他们死后是否有丧葬费补贴?
原来在山东老家的时候,镇***的养老保险办公室,每个月都要求村里上报60岁以上的老人的死亡人数。
一是为了把去世老人的养老保险及时停保,二是为了给去世老人及时办理丧葬费补贴。
那时候的丧葬费补贴统一都是600元,如果配偶还在的话,由配偶来办理和领取这个丧葬费。
如果老人没有配偶了,就由老人的子女来办理和领取。
需要把去世老人的死亡证明,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一起上交到乡镇办公室。
农村老人、每A领取100多元(农保)的人,死亡以后、可享受本人养老金(农保)2个月的丧葬费;
60岁的农村老人,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死亡以后、没有丧葬费,因为、他个人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费;
享受“农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死亡以后享受丧葬费、属于地方***的规定,有些地区、还没开始实施,而且、标准(金额)也相差很悬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人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领取人死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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