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低保交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天津低保交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市哪些病可以办理低保?
办低保的十八种大病如下:
严重的器官衰竭、艾滋病、白血病、重度***、血友病、胃癌、肺癌、结肠癌、食道癌、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等。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天津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天津市低保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78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05元至1058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12元调整至每户每月234元;
3、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10元调整为1560元;
4、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58元调整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170元。
天津市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流程:
1、递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就近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向居住地提出申请的,由居住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申请人材料转介至户籍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3、公示: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审核: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区级人民***民政部门。区级人民***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2)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区级人民***民政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低保交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低保交城乡医疗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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