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怎么办

dfnjsfkhak 2024-09-2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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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方案?
  2. 上级党政机关补充人员的方式有哪些?
  3. 县区综合执法临时工如何改革?

2021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方案?

检验检测认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一定程度上存在小、散、乱问题,难以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为此,《***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3月11日,***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先部门内整合,再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逐步推进脱钩改制、鼓励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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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意见》将“整合”作为改革的主要抓手,根本任务在于建立我国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体系,逐步做大做强

上级党政机关补充人员的方式有哪些?

年底向本地人社局报岗位名单,由人社局,***编办统一进行梳理,核对本单位在职空缺比例,之后下划编制岗位人数,针对本单位提出的用人要求,进行整合,向省一级人社厅报备案,由神一级编办,人社厅组织统一招考录用。

还有一种是本地招收公益性岗位,由本地***编办,劳动局***报批,本地财政签订用人合同,由本地财政***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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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借调抽调,针对本部门所有工作,限期整理用人情况,报送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向本地人事局提供备案,由借调人或抽调人单位出具证明,在人社局旅行借调手续,备案后借调使用

借调就是人在这个单位干活,而编制不变,还是原单位。

县区综合执法临时工如何改革?

目前各个地市的机构改革方案都已经明确,方案中并没有提及对于临聘人员的处置方式。但多地都有出台对于涉改部门的临时聘用人员的安置意见,从已知的情况看,主要的安置方式有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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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合同

不论是单位撤并组建新部门还是职责划转,都会有一部分的临时人员被解聘。对于不再留用的这部分临时人员,聘用单位将按照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国家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而因为临时人员本身就不得行使执法权,因此在执法队伍中的临时人员被清退的概率更大。

二、择优留用

对于一些工作上确实需要的人员,聘用单位可以择优留用。这个主要看单位意见了,工作是否需要这个概念的主观性很强。而且即便留用也不会留在执法相关岗位,应该会转到其他事务性岗位上。


即便本次机构改革没有波及的临时人员也不要庆幸,因为改革是不断进行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都在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逐步清退临聘人员,控制临聘人员的数量。未来将以***购买和服务外包的方式为主,来满足各个单位***性和后勤性工作的需要,因此所有临时人员都要做好丢工作的准备,最好还是能够趁年轻有能力的时候换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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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党政机构改革中,关于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的方案,已经明确规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执法资质和参公人员身份两个条件,全面清退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严禁***人员直接参与行政执法工作。

目前,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6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经执行到位,执法队伍建设中,可以承担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参公,一个是有执法证。过去执法队伍中的工人,都没有办法安排到新成立的执法机构工作,更不用说临时工了。

由于新《公务员法》颁布之后,对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了新的规定,目前组织部、人社局、编办三家正在重新清理参公机构的参公资格,遵照的依据就是新《公务员法》第112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授权的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随着清理整顿,再加上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改革,许多事业单位都将退出参公的序列,原来单位的参公人员无处安排,行政执法机构就是一个特别好的出路,执法人员的竞争非常激烈,根本就没有工人和临时工的位置。

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还在继续,除农业农村等6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建立之外,其他行业内的行政执法机构如何改革,目前还没有确定的消息。从现在的态势来看,再成立执法机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由主管局直接承担其他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这样一来,参公人员来源充足,有执法资格的参公人员也不少,这些人都在找安置分流的单位,以保住自己的参公身份,享受职级并行、提前退休、公车补贴待遇,执法岗位的竞争会非常激烈。

执法机构原来使用的临时工,明显在新成立的执法机构不能存在,要么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补偿。单位主体发生变化,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即使是干了十几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也在合法解除的范围内。另一种方式,就是安置到其他机构,将来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基本上都是由人社部门负责统一招聘,或者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派遣,由财政部门统一供给,执法机构不能使用临时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这个要求,可以由人社局分派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编办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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