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人死亡销户需要什么的程序?
1、开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2、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同时,将各种证件、卡等做销户处理。3、要办好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农村人死亡销户需要什么的程序?
1、开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2、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同时,将各种证件、卡等做销户处理。3、要办好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人死了预交的新农合找谁退还?
人死了,预交的医保原则上是不能退的?所有的医保,只有参保本人才有资格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其他的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利。
况且,人都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还要这些没用的东西做什么?医疗保险,只有参保本人通过住院治疗,医保才能发挥作用。否则,买了也是白买,交了也是白交。
对于普通人来说,买任何的保险都有点不划算,有点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如果经济基础差,如果没有多余的闲钱,还是不要去买什么保险?
这个情况真可以退还,找当地***给你办医保的就可以,但是要是比如2020口缴成功2021年社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可以去申请退还。2021年1月1日死亡的就退不了
首先要更正一点,现在新农合跟城镇居民医保已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医保了,已没有新农合这一说了。如果是习惯性叫法,那倒也无所谓,要是现在在你们当地既有城乡居民医保又有新农合,那么这种情况下你要交了新农合,十有八九是被骗了,找谁也没用了。
“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应当理解为已缴了费,但还未到下年度的待遇享受期。如果已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的话,那原缴的费就不叫预缴了,应当是实缴。这里有两个问题我们要清楚。
一、人死了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能不能退的问题
城乡居民实行的是预缴费制,多数地方是在每年的9至12月,预缴下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下年度的1月份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过也有的地方预缴费期是截止到当年的12月25日,从12月26日起至下年度的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从题主给的信息分析,参保居民肯定是在缴费期缴了费,还没到下年度待遇享受期,参保居民死了。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肯定是应当给退的,因为人家只是预缴,仅仅是为享受待遇做准备。人都没有了,还给谁缴费呢?这种情况下不退,显失公平。退才是公平合理的。
从法律层面看,能退才能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了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参保居民预缴期死亡,医保制度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实际形成,所以能退才是合法的。
从现实情况看,多数地方在缴费期预缴的医保费,只要还未进入待遇享受期,“人死了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是能退的。
二、关于找谁退的问题。
城乡居民预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如果还未进入下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就身故的,一般的地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银行账户、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证明,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申请退费,医保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会在当月及时退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死亡注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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