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城乡医疗保险 生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重庆城乡医疗保险 生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报销流程?
情况一:
参保职工在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可在定点医院网上结算。生产后,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情况二:
因紧急情况或异地生产未联网结算的参保职工,可在生产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报告单等)、银行卡账户信息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重庆城乡医保生小孩怎么报?
情况一:
参保职工在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生产的,生育医疗费可在定点医院网上结算。生产后,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
情况二:
因紧急情况或异地生产未联网结算的参保职工,可在生产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处方、检查报告单等)、银行卡账户信息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如下:
一、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正常生育标准为178天,难产标准为158天。具体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得出。
产前检查费:女职工妊娠期间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限额以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过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生育并发症限额标准为500元。
二、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女职工已办理出院: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城乡医疗保险 生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城乡医疗保险 生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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