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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
可以合并。2014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经***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这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暂行办法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月4日,***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基金管理和投资政策,探索基金市场化的投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还应研究不同地区做实个人账户的办法,研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管理政策,以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可持续发展。第三,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的办法。
日照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精神,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对于那些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他们的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并入新农保账户,需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满足条件后,他们将享受相应的待遇。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将遵循国家的统一规定。这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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