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迁移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迁移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医保转移如何办理流程?
您好 城乡医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城乡医保按照下面的方法流程改缴纳地。
城乡居民医保变更参保地, 首先到停保地的街道或村社区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的终止。
再到新参保地的街道或村社区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就可以在新参保地缴费参保了。
所需提交就是***或者户口簿即可。需要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变更手续。医保参保地与发卡地不同,需要到参保地社保窗口办理社保转移或在现参保地办理挂失办理新卡。
居民医保换地方怎么办理?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1、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持有第二代***的居民不提供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对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2、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在学校领表)
医疗保险可以转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迁移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迁移手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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