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单位为员工办理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单位为员工办理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帮员工缴纳意外险哪些意外可以申请?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单位意外险一年报销多少?
意外险的报销比例和投保人员的伤残程度有关,其报销比例规则如下:
1、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赔付比例为100%;
2、四肢中有两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或十指缺失的,赔付比例为75%;
3、四肢中有一肢三大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双耳听觉永久丧失;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十足趾缺失的赔付50%; 4、一目失明;一肢肿有两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一手含拇指、十指及其他手指缺失;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语言机能、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赔付30%。
具体赔付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
单位意外保险,也称为团体意外保险,一年报销最高为意外医疗保额。团体意外保险主要有两个方面责任,其一是意外伤害保障,按监定后伤残等级确定赔付比例,最高为伤害保额。
其二是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保障,公立二级以上医院,社保目录之内,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最高为保额。
公司要给员工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要求员工掏640元,公司出200元,这样做合理吗?
在外工作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本人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所以公司强制要求员工自己掏钱买工伤保险,是不合理也违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谢邀,答,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33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通过该条可以看出,负有工伤保险费缴纳义务的是单位,职工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派胡言,胡干。意外险亦在五险之内,国家规定为用人单位买。我不知你言的是何单位,外资企业只要在吾国境内都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交并可到属地相关部门告他,简直就是法盲!
记得去年刷爆朋友圈的一则新闻,某地有一个酒楼老板,因为火灾酒楼付之一炬,同时造成多名员工烧伤。为了帮员工治疗,老板倾家荡产去筹钱。老板是好人,但是却没有做好风险管理,对员工对公司都不好。
用保险这个工具去抵御意外风险也越来越被很多中小企业重视。员工工作中的工伤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通过企业团险获得理赔,即减免了公司的负担,又让员工获得一次经济支持。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事。
但往往就是有些老板或中层领导会将好事办成坏事。
企业团体意外险更像是以用工单位的名义向保险公司团购。团体优惠活动不参加可惜了,也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而且840元用工单位也愿意承担200元。虽然***有限。实在不想承担这640元,则可以和公司协商自愿放弃,协商不了再申请劳动仲裁。
好事不应该变坏事,不是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单位为员工办理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单位为员工办理意外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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