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城乡养老保险,象山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dfnjsfkhak 2024-06-2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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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象山城乡养老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象山城乡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是浙江象山养老保险网上认证怎么搞?
  2. 宁波市象山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3. 桂林敬老院有哪些?
  4. 事业单位,2025年退休,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我是浙江象山养老保险网上认证怎么搞?

1、首先,在手机上找到微信,并且点击打开微信。

2、点击进入微信以后,点击公众号,然后点击右上角的加号。

象山城乡养老保险,象山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点击加号以后,在输入框中输入所在地人社,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一下,然后点击关注。

4、关注成功以后,点击下方的社会保险

5、点击社会保险以后,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养老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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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养老资格认证以后,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然后根据手机提示操作,正对手机摄像头,眨眼,张嘴等,认证通过了就可以了。

宁波市象山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多少

宁波市象山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企业和个人各自承担,企业要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分别承担20%、10%和2%的缴费比例;个人则要求缴纳8%的基本养老保险金,2%的失业保险金,其余基本医疗保险金由企业和个人各自承担5%。宁波市象山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和个人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以确保社会保险的正常运行。

桂林敬老院有哪些?

有以下5所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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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陶然居老年***(养老院)位于国家旅游养老基地享有山水甲天下盛名的桂林市普陀路64号;是一个集养老、护理、医疗、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异地休闲养老于一体的桂林养老护理中心,桂林养老院,桂林敬老院,为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桂林最好的养老院。

2、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

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18号,可满足社会各界老年朋友的不同的康复、休养需求,同时配备有***理疗室、针灸室、室内外健身器材等康体设施和阅览室、***室、***室、歌舞厅、门球场等***设施,还开办有老年大学,是一所融老人休养、医疗护理和文化***为一体的现代化养老机构

3、幸福家园桂林养生养老中心

桂林市临桂区庙头村委,中心占地面积约50亩,一期建设面积约32亩,建有颐康楼、颐乐楼、颐和楼三栋养老养生公寓,床位设有350张。中心设有康乐中心,配有***理疗室,阅览室,***室,心理咨询室等康体***设施,是一所融老人疗养、医疗护理和文化***为一体的现代化养生养老机构。

4、美好家园(桂林翠竹)孝慈轩

桂林市象山区威达北生活区,孝慈轩打造标准化的养老设施设备和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强化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紧急救援、文体***、心理治疗、精神慰藉、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按1:4远高于同行的护理配比标准,为机构入住长者、旅居养老群体提供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5、魅力花园(桂林交控)国际养老公寓

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原汽车总站旁),桂林魅力花园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设80间房,房型包含自理间与护理间两种,可满足不同长者的需求。项目内功能设施齐全,不仅有餐厅、包厢、书画室、***室等餐饮***设施,更包含护士站、康复/健身区、理疗室、医疗区、洗衣房以及美容美发室等专业医疗及健康生活配套设施。

桂林市部分养老院:

桂林市七星区福馨养老院

地址:七星区朝阳西路26号

桂林市益寿养老院

地址:同心路2号

金水苑怡乐养老院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水路103号金水苑

桂林市夕阳福敬老院

地址:环城北二路15号

陶然居护理养老院

事业单位,2025年退休,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您是2025年退休,按照最短的工作15年退休推算,你最晚也是2010年开始在事业单位工作。而事业单位开始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地进入了实施阶段。按正常时间计算,你应该还是有几年处于新制度之前的,就看单位是否给你进行转移如果没有转移那几年的,那么就要按不一致规定。

这个所谓过渡养老金就是根据新旧制度之间的实际解决方案。因为退休年龄不同,退休年份不同,工作时间不一样,统一了一个计算方法。有些人不受影响,有些人还是会受到些影响。但是任何一个制度的建立都难免有些人利益受到影响。

根据

国发〔2015〕2号 ***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其中第七、八条的说明如下: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_a***_]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事业单位在2025年以后退休,还有没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呢?其实我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从2014年10月份以后建立了机关养老保险以后,那么也同时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当然在这10年的过渡期之内,设置了过渡性的补偿养老金。我们所说的这10年的过度补偿养老金,将在2024年9月份结束。但是所谓的过度养老金,这一项会依然存在。

因为本身事业编制人员我们都知道,从2014年9月份才开始缴纳交纳养老保险,那么它在2014年9月份之前的工作年限又怎么去认定呢?其实到了2024年10月份以后,就***用新的办法来确定和计算我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既然新的办法就和我们现行企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计算办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其中有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是取决于你的视同缴费年限,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是在2014年9月份之前参加工作的,那么都会拥有视同缴费年限,因为那个时候他还没有缴纳实际的养老保险,所以说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就是根据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大约是缴费指数的130%~140%来确定我们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所以说你在2014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越长,那么相对来说你的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也就会更高一些。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并轨制度。

过渡期养老金主要作用就是保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稳定,也就是说限高提低。目的就是不能让中人退休待遇跟老人出现较大反差。

我们知道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叫老人,因为他们当初是不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他们退休后退休金待遇跟在职时工资待遇联系紧密,基本上参照在职时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目前老人的退休金处级以下干部基本在5000元左右各地生活补贴水平不一致,全国平均水平大概在这个区间。

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就是指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这个时间节点以后退休的人员,这些人员很多,是目前体制内的主流存在。

设置依据

为了保证中人退休待遇的稳定,因此,提出了过渡期的概念,而且当初定了10年的过渡期政策,从而引入了过渡期养老金的政策规定。

过渡期养老金就是指中人跟老人退休待遇的差值。比如中人退休,我们会按照老办法和新办法分别计算一个差值。这个差值实行梯次递进的发放方式。比如,2015年退休的中人多发10%乘以这个差值,2016年发20%,依次类推,到了2024年刚好发100%。到了2025年,就开始完全执行跟企业养老金完全一样的计算方式了。

也就是说,到了2025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不管中人还是新人,统一按照目前企业的那套算法计算退休金待遇,也就完全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并轨。

感谢题主的信任与邀请,愿意回答题主所提之问题!

我认为,这是一个应该早有明确答案的问题,没有絲毫悬念的问题,属于常识范围内的一个基本概念;但也是一个看似简单明了,却有不同认知与解读的一个实际问题。

应该说,事业单位也扩大到行政单位在内,2025年退休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这项目吗?我给出的明确回答是:肯定有的,必须有的,没有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个项目,那就真正奇了怪了!

什么这么笃定呢?这是因为:到2025年退休的,他或她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无疑,退休中人怎会没有过渡性养老金这项呢!就因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十年过渡期结束了,难道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们,也会因此而消失吗?

我们再換一个视角看这个问题:到2025年时,2014年10月1日养老并轨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们,他们的实际缴费年限滿打满算,也就仅仅只有11年之多,距离缴费满15年还差了不少呀,到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的新人们,他们还不夠格办理退休手续呀!

总而言之,到2025年时,也就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可以肯定的讲,若有到站办理法定退休手续的,那必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无疑了。退休中人因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他们必有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转换与合理补偿,那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他们与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一样,也就必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合理补偿项目不可,这应该是确定无疑的必然结果!

感谢阅读、关注并点赞!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到时10年过渡期已经结束,但过渡性养老金还是有的。为什么呢?

你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事业单位2025年退休,还有过渡养老金吗?

其实是有的。有人就说了,到2025年,十年过渡期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了吧?

其实不然。你存在一个误解。首先十年过渡期是对于退休中人来说的,就是2014年10月1号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退休的人。

退休中人确实是有十年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实行的是新老办法对比的政策,就是先按照老办法来计算一下你的待遇,然后再按照新办法计算一下待遇,对比一下哪个高?

新办法计算的待遇比老办法高的话,就按照新办法来发放养老金,不过,并不是全发,这第一年发放高出养老金的10%,第二年发放20%,以此类推,一直到2024年结束。这其实就是保低限高了。

而我们所说的过渡性养老金,它指的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可以享受的一笔待遇。

对于退休中人来说,从2014年10月1号之后才开始进行实际个人缴费,所以在此之前的工龄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中人是肯定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中人也肯定是有过渡性养老金的。

所以,过渡性养老金跟十年过渡期并没有关系。过渡性养老金只跟你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有关系,有视同缴费年限就有过渡性养老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就没有过渡性养老金。

关键只有一句话,有没有过渡性养老金,就看这个人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不是看十年过渡期是否结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象山城乡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象山城乡养老保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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