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规范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规范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给员工买人身意外保险?
给员工买人身意外保险,可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或企业主顾责任险。由单位统一投保,提供员工详细身份信息,工作岗位,手机号码等信息,主要责任是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员工人数有基本要求,职业等级有要求,高等级需加费或限制投保。
团体意外险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按职业类别来购买,达到一定人数就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团体不能是因为要买保险而临时组成的。以平安为例,1~3类最低投保人数为8人,4类以上最少为20人。
1、办理团体人身意外险应该先了解,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险都保障哪些范围,有哪些免再责,看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
3、准备相关投保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人员清单,包括职业和身份证号码。
4、提供现金保费或者网银转账或者支票支付保费,保险公司预先收取保费并核保。
扩展资料
员工意外保险办理后未拿到收据是否违法?
员工意外保险办理后未拿到收据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具体分两种情况:
1、单位缴纳意外保险:原则上,员工意外保险办理所交的保险费是由单位交的。单位交钱后,收据就给单位做账了,不会也不应该给个人。
2、自己交的钱,当然收据就应该给本人保存。如保险公司收钱后不给收据属于违规,不属于违法,可以向其索要。 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 这是作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的违法。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苏州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何办理?
您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或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由于不同专业、工种的危险程度不同,这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可分别不同专业、工种办理。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包括,如分建筑工人、航海船员、筑路工人、海上***、海上钻探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等,投保人是团体或单位,被保险人是该团体或单位的在职人员。
保险金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中任意选定,保险费由团体或单位汇总支付,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规范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规范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工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601098.cn/post/40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