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己交社保的城镇居民过世后有丧葬费吗?
个人交社保死亡后有丧葬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由继承人继承社保的余额部分。缴纳社保是领取丧葬费的资格条件,不分是个人缴纳还是单位缴纳。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居民于59岁时去世了,其养老保险金将被如何处理?
巳经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年龄也巳熬到59岁了,再熬一年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了,作为一个居民参保人员来说,应该是一件内心里多么高兴而又期待的事情呀。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人说没咋就没了呢?也真是事与愿违,老天弄人呀。
居民还没有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就死亡了,养老金是领取不了啦,但是请放心,以前缴的钱是不会打水漂的。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因病死亡的,都可以领取到两笔钱: 一笔是丧葬费,另一笔是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丧葬费的补助标准也不同,经济发达地区一般在3000元~5000元左右,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在1000元~3000元左右。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已经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的人,那么59岁去世了,这种情况以上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如果是59岁,作为男性的话是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也就是意味着还没有领取到退休金待遇,所以说个人社保账户是一个全额的状态。大概有个几万块钱吧,这几万块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当然每一个人的养老账户是分为两个,一个是个人养老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养老账户!
我们可以继承的只是个人养老账户部分的钱,也就相当于你交费总额的35%左右,剩余的2/3左右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而统筹账户当中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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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了居民医保,人死了,医保有赔偿的吗?
抱歉,没有。社会医保分为两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机构都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这不是社会医保的功能,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前提是有)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是有丧葬费的,至于抚恤金则不一定,因人而异,既要看身份,也要看地方政策,后面会详说。如果属于工伤身故,有死亡赔补偿金。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偿。
居民医保全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国所有地区都是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保期内,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5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60%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职工医保全称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地一般都是按月缴费,报销资格各地规定不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低于封顶线的部分,可以按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按比例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70%起,住院报销比例一般85%起。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一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报销待遇不同(如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更高些。且年龄越大,报销比例越高,就诊医院级别越低(如社区医院),报销比例越高。
和居民医保相同的是,职工医保也没有死亡赔偿金一说。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参保人减轻医疗负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而不是死亡赔偿。
不过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每个参保人的家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费,且同一地区所有人标准相同。具体标准,各地规定不同。
至于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无论在职还是退休,所有人员都有。一般机关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40倍+,事业单位人员的抚恤金为生前月养老金标准的20倍+,企业在职人员都有,退休人员则不一定有。有没有,有多少要看当地政策。
如果属于工伤身亡,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身后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负责赔补偿。
另外,商业保险的部分险种,是有死亡赔偿金之说的。具体要看保险[_a***_]条款的相关规定,以此为据。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院负责赔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身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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