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辽宁省省直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辽宁省省直社会保险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有没有生育保险?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不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一.八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生育保险基金。
因此,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但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辽宁机关事业单位哪年开始缴社保?
辽宁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开始缴纳社保费的。
我国从2014年10月1日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要按时按比例,由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一定金额的社保费。但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个人和单位都不再进行补缴,而是由国家认定为视同缴费了。因此,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的10月1日开始缴纳社保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辽宁省省直社会保险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辽宁省省直社会保险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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