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接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接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买了一种几百元一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又在外省买了养老保险,两种以后可以合并吗?
这两种保险是可以相互转移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缴费不足15年、本人不愿继续缴费的,可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予以认可,个人帐户资金全部转移,男女均为60周岁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到达60周岁总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补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的,只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认可。这种情况适用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满15年以上的人员,或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虽然缴费不足15年,但参保人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人。这种转移不算年限的原因,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低,如果算年限,就会造成最低100元每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每年数千元缴费同等的情况。如果按缴费计算年限,又会出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的缴费计算出几十甚至上百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情况。
首先“城乡居保”和“职工社保”两个险种在国家”政策上有很大区别,应区分理解。
首先“城乡居民养老险”,是指国家对城乡居民年满18岁;未参加‘’职工社保‘’的人群,本着个人志愿申报,地方补贴的一项“惠民政策保险”,虽缴费不高,但也是一项社会养老保障;而这类人群到60岁后,最起码有一份最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职工社保”,无论你在本省或外省市参加,都是有(在职职工)单位缴大头,个人承担一部分(社保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且返还到个人社保医保门诊卡,及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不管你在那省交,都要满足连续十五年社保交费(全国未统筹接轨前);只有这样缴足十五年后,你不管在那省参加,到龄都可申报领取“个人账户”的核算养老金。
以上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保”的有关政策的两者关系。
你说:现在农村参加了几百元/年的“城居养老”,而且在别省工人又参加了“职工社保”,将来能否合并一起?!
目前不行!
如果全国社保统筹接轨了,也是社保与社保之间转换接轨;而农村“城乡居民养老”与目前“职工社保”的有关政策、核算养老金年限、缴费基础金有很大差异;他是由两个独立核算的社保机构管理。一:“职工社保”是有国家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的一级机构。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有各省市***下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中心‘’,对本省市辖区内“在册居民”参保而设立的一项养老保障机构。
你的最终情况可以分:
①:暂时申请停交“城居养老”,缴外省社保。
②:在外省需连续社保十五缴费年以上,方可到60岁办理退养手续。
社保接轨政策是什么时间有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实际上没有社保接轨政策这样的说法,而指的是社保并轨,那么为什么讲社保并轨呢?它主要的意思就是,事业单位之间和我们企业单位之间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实现了统一的计算方式,那么这样的话也就实现了养老金的并轨,但实际上在养老金并轨之后,那么事业单位之间和企业单位之间的差距其实还是比较大的。
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份以后才开始真实的建立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那么在2014年10月份以后退休的人所获得退休金的待遇实际上并没有较大的改变,为什么因为在2014年10月份退休,到2024年9月份之前都被称之为是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那么这一部分退休工人是可以获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
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这个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并不会影响到自己获获得退休以后的收入。那么也就是说他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和企业单位人员退休以后,退休金的差距其实还是比较大的。所以说虽然是并轨了,它只是计算方式上的并轨,但是没有完全降低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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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接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接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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