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保险死亡,城乡医疗保险死亡补偿

dfnjsfkhak 2024-05-13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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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死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城乡居民参保人中途身故的又该如何处理?
  2. 居民医保怎么退费?
  3. 人死了预交的新农合找谁退还?

城乡居民参保人中途身故的又该如何处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途去世的,当年所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不能退的;而参保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去世年龄段,分为可退和不可退两种。下面我着重说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参保人员缴费哪种情况可退和可不退。

未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就去世的,可以退还

城乡医疗保险死亡,城乡医疗保险死亡补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除***补贴外,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年满60周岁,已领取养老金待遇而去世的,分两种情况

1、可以退 农业户口1950年(含1950年)之后出生的、死亡年龄在72岁之前;非农业户口1951年(含1951年)之后出生、死亡年龄在73岁之前。这两种年龄段的,领取待遇的参保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还未分月领完,应及时办理终止养老保险手续,从死亡下月起停发待遇,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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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不可退 农业户口1950年(不含1950)之前出生;非农业户口1951年(不含1951)之前出生的,死亡后,不退钱。为何不退,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待遇了,其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零。无钱可退。

现实生活中,有些死者家属不知道这些政策,以为人没了,也就没钱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要分情况的。尤其是那些刚刚满60周岁,没领取几个月养老金就不幸去世的人,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还基本上没怎么发给本人的,家属要去当地社保部门去办理死者的养老终止手续,及退钱手续。

居民医保怎么退费?

居民医保申请退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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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参保人员身份证件;

2.缴费票据(或微信缴费交易单号截图);

3.符合退费情形的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重复缴费的票据或电子凭据、外地参保缴费证明、职工医保参保证明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委托手续。

1.

申请人至医保所居民医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供资料;

2.

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3.

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4.

申请人凭《退款通知单》至财务结算窗口办理医保退费手续。

人死了预交的新农合找谁退还?

交养老保险,过六十后开始领取,所领取总额数分两个基块部分,一是国家所给以的基础养老金,二是自己所交部分总数除以139两部分相加总数是应得领额度。楼主所提得是过六十或着人去世了怎么办,具我了解国家专门为此有所规范安排,老头死了自己所交没有领完部分可转老伴,老婆死了可以转给老头,二老都去世了余部可转儿女,说明一点的是余部是指六十岁起另加一百三十九个月起间,大约七二岁前,过了这个时段视为介段完结,过了这个时间如果还健在可继续领取囯家贴补部分和自己应得部分。

这个情况真可以退还,找当地***给你办医保的就可以,但是要是比如2020口缴成功2021年社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可以去申请退还。2021年1月1日死亡的就退不了

首先要更正一点,现在新农合跟城镇居民医保已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医保了,已没有新农合这一说了。如果是习惯性叫法,那倒也无所谓,要是现在在你们当地既有城乡居民医保又有新农合,那么这种情况下你要交了新农合,十有八九是被骗了,找谁也没用了。

“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应当理解为已缴了费,但还未到下年度的待遇享受期。如果已进入医保待遇享受期的话,那原缴的费就不叫预缴了,应当是实缴。这里有两个问题我们要清楚。

一、人死了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能不能退的问题

城乡居民实行的是预缴费制,多数地方是在每年的9至12月,预缴下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下年度的1月份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过也有的地方预缴费期是截止到当年的12月25日,从12月26日起至下年度的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从题主给的信息分析,参保居民肯定是在缴费期缴了费,还没到下年度待遇享受期,参保居民死了。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肯定是应当给退的,因为人家只是预缴,仅仅是为享受待遇做准备。人都没有了,还给谁缴费呢?这种情况下不退,显失公平。退才是公平合理的。

从法律层面看,能退才能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了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参保居民预缴期死亡,医保制度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实际形成,所以能退才是合法的。

从现实情况看,多数地方在缴费期预缴的医保费,只要还未进入待遇享受期,“人死了预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是能退的。

二、关于找谁退的问题。

城乡居民预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后,如果还未进入下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就身故的,一般的地方可以持本人***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银行账户、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证明,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申请退费,医保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会在当月及时退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死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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